济南七个交通枢纽停车场实行短时停车优惠
03-08
2月4日,济南市发改委牵头印发《关于我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短时停车优惠的通知》,通知自2024年2月7日起执行,有效期3年。
2月4日,济南市发改委牵头印发《关于我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短时停车优惠的通知》,通知自2024年2月7日起执行,有效期3年。
【济南时报9月7日讯】为满足城市空间发展以及人民生活需要,适应济南市停车发展需求,近日,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征求济南市地方标准《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17日发布了2023年第6号济南市地方标准公告,公布了DB 3701 T45—2023《城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要求》。标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1月29日印发了《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。
2月20日,济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济南市停车条例》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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